查看原文
其他

一大波融资平台退出公告...有用么?【附63份公告全文】

2017-10-14 常淼 杨才梁 金融监管研究院

声明 | 本文作者为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院 常淼 杨才梁,部分论述来自专栏作者 重楼及院长 孙海波。欢迎个人转发。未经授权,其他媒体、微信公众号和网站不得转载。

本文纲要

一、平台爆发退出潮? 想多了

二、前赴后继为哪般? 有三点

三、退出平台欢乐多? 不尽然

后记:关于银监会平台名单的思考

附件:63份退出公告明细


法询金融精品课程

【11.18-19 上海】新形势下政信业务创新模式、合规路径及实务

【11.04-05 北京】PPP.政府出资基金架构.风控及案例



一、平台爆发退出潮?想多了

这两天,关于政府融资平台退出的“新闻”不绝于耳,甚至“一大波城投正宣布退出平台”这样的声音也出来了。

从两个角度上来说,所谓集中退出是不存在的。

(一)退出公告年年有,去年就不少

这些退出公告真的是最近才噼里啪啦冒出来的?

笔者也稍稍花了点时间搜索了一下,发现其实(自)媒体们确实稍稍有点夸张。

这里有一点需要说明:

和多数文章的统计口径不同,文本统计的那些平台退出公告,不仅仅包括了那些明确含有“退出平台”字样的公告,也包括了那些没有虽无此类措辞,但是明确表示自身“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平台企业/政府公告。

以本文观点来看,这种措辞的差异,不构成这些公告间的实质性差异。

对于这些公告的具体目的和实际效用,在后文会进行详述。

直接上图大家就懂了:

当然,限于能力和时间,此处统计到的数据,只是目前为止可以在公开渠道上搜索到的公告,缺漏在所难免。

从上述分月度统计图中可以看出,所谓的近期退出公告井喷现象,并没有被数据支持。

真正谈得上扎堆公告的,恐怕只有2016Q4和2017Q2的数量还能勉强够格。下图即为分季度汇总情况。

当然,还是得承认,以目前的搜索结果来看。整体上今年的公告量确实相比去年要多一些:

截至目前,2017年有33份(2016年25份,2015年5份)。

具体如下表所示:

日期公告标题
2017-10-09河南平顶山市发展投资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2017-10-09河南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声明(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09-25安徽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天长市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2017-09-25广西武宣县仙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9-11山东关于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8-25新疆关于解除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察布查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7-08-04河北关于河间市城投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7-31浙江关于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7-25湖南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2017-07-25陕西关于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平台管理网上公示的报告

制表
金融监管研究院
2017-07-10安徽关于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2017-07-05江苏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6-23山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6-14河北关于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5-24四川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5-05广西关于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2017-05-05黑龙江穆棱市承鑫投资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5-03湖南关于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5-03湖南关于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2017-04-25浙江关于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2017-04-24江西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高安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7-04-18广西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4-13湖南关于双牌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4-10湖南关于东安县应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4-10湖南关于东安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公告
2017-03-20陕西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声明
2017-03-15江苏关于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2017-03-09河南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7-03-08新疆关于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3-06广东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2-25山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2-14山东关于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2017-01-10山东关于美达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山东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二)名单不是你想退,想退就能退


发个公告就能退出政府融资平台名单?不存在的。

尤其是对于为能合规融资而调整的平台,仅仅一个公告是派不上任何用的。若他们希望正式退出银监会的政府融资平台名单,就必须按银监办发[2011]191号、银监发[2013]10号等要求执行:

1、退出条件:

  1. 须符合现代公司治理要求,系按商业化原则运作的企业法人。

  2. 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财务报告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 各债权银行对融资平台的风险定性均为“全覆盖”指借款人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比例100%[含]以上)。

  4. 存量贷款中需财政偿还部分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并已落实预算资金来源,且存量贷款的抵押担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等已整改合格。

  5. 诚信经营,无违约记录,可持续独立发展。

2、退出程序

  1. 牵头行发起。由牵头行发起,各债权行认真审核并形成一致性退出意见。

  2. 各总行审批。各债权行分支机构将融资平台退出申请报各总行审核批准。

  3. 三方签字。各债权行获总行退出审批通过后,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平台公司进行沟通协商并由三方签字确认。

  4. 退出承诺。三方签字的同时,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明确承诺不再为“退出类”平台新增贷款提供任何担保;各行应明确承诺按审慎信贷原则进行贷款管理,并独立承担新增贷款风险。

  5. 监管备案并标示退出。牵头行向融资平台属地监管机构报备后,监管机构在融资平台报表中标示退出。退出时间以三方签字时间为准。

由上述条件和程序可知,融资平台企业的退出通知或公告,既非退出条件,也非退出程序中的环节。

所以说,没有公告不代表没有平台退出,平台公告了也不必然说明其已经真实退出了银监会的平台名单。

结论很明确了,近期平台扎堆退出之说,确实站不住脚。



二、前赴后继为哪般?有三点

刚刚说了,这些个通知公告,并不能真正让一个融资平台企业退出银监会的融资平台名单。那究竟是为了什么而存在的?

这些通知能在各地政府官网上挂着,当然不可能是全无意义。本文理解,主要可能会出于以下这些目的:


(一)撇清政府融资职能,协助当地政府完成政策落实


这个在早期的公告中,主要是协助落实新预算法、国发[2014]43号文、国发[2014]42号文,以及国发[2014]45号文等文件精神:

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也有少数文件提及财政部文件,如近期甚至有公告提到今年的财预50号文。

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按当时的有效法规,其实从2015年1月1日起,所谓的政府融资平台已经名存实亡:政府债务就已经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地方政府的合法举债方式也只剩下发行政府债券方式。

但是,众政府融资平台的存量政府债务基础不容小觑,43号文提前的那3个月根本不够所有的平台整改退出。

因此,一系列为了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的制度文件也陆续下发,如2015年的财预225号文和2016年的国办函88号文等等。各地的整改也就亦步亦趋渐渐推进。整改很辛苦,因而这个政治任务完成了,好歹也得发个公告广而告之一下。


(二)明确平台已完成市场化改制,保障投资合规性


上面第一点,解释那些政府主动发出的公告还行,但那么多平台企业发布的公告,也不可能都仅仅迫于自家老爹压力帮的忙。

还是有激励的:

1、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

毕竟国发42号文说了,只有那些

“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的平台公司,可以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

注意了,国发42号文可是把“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这个要求写上了。

所以那些想合规地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PPP项目的原政府融资平台企业,当然要在整改完毕后,赶紧发个公告周知一下。

可以看到,一部分机构公告中把目的写得很清楚,就是为保障其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合作项目的合规性。


2、参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在63份通知中,也有提到是为了符合财综[2014]96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

财综96号文中要求了,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社会组织、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力量。同时也要符合国家有关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政企分开的要求。

因此,原政府融资平台想要合规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方,必须及时撇清自己和政府的关系。


(三)阐明自己是“退出类平台”的身份,保障融资合规性


银监的“名单制”管理始于2010年,做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银监发[2011]34号开始明确建立了“名单制”信息管理系统。并在此后不断明确和细化退出要求与流程。

通过和2017年第二季度的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比对,在这些已经发布公告的原政府融资平台企业中,已经在银监会名单中被标记退出的,共有以下12家。

退出时间企业
2010-11平顶山市发展投资公司
2010-12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1-05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1-05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1-06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1-07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1-07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2-06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13-12高安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4-06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05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06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可以看到,不少平台早在2010-2014年就已经完成整改并已经被银监会标记退出。

所以退出平台公告,多是重申自己的退出类身份,或者是一种“退出预告”,上表中的库车城投和寿光城投,其在银监名单中标示出的退出时间,都晚于于其公告的退出时间。

  • 寿光城投:公告时间=2016-10;退出时间=2017-05

  • 库车城投:公告时间=2017-03;退出时间=2017-06


三、退出平台欢乐多?不尽然

平台企业纷纷退出,当“退出类”平台真那么爽?

也全不是那么回事。

银监会早在银监发[2013]10号文《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中就指出:

  • (“退出类”平台)新增贷款应严格遵循产业政策、信贷政策和一般公司贷款条件。

  • 各行对于五项指标低于退出条件监管要求、违背退出程序和贷款承诺的,应及时向融资平台属地监管机构反馈并重新纳入平台管理。

  • 各行不得向“退出类”平台发放保障性住房和其他公益性项目贷款。

此外,对于平台融资,以下问题值得关注:


(一)非标理财平台融资:或参照自营贷款

刚刚说的这个2013年10号文,并没有想到,也确实很难想到之后中国金融环境发生的巨变。所以这些“退出类”平台涉及的很多新型融资模式,其合规性确实有待商榷。

10号文出台时,理财8号文刚下,同业127号文未出,同业投资、非标理财等结构化融资方式,还都在起步阶段,尚未引起广泛关注,遑论监管。

因此,截至目前成文的融资平台监管制度中,均未明确提及这写创新类信贷结构化融资的管理标准。

那么问题来了:通过非标理财、同业投资对接SPV等方式,向平台公司发放的融资,是否也应参照自营贷款管理?

本文认为,答案是肯定的。

对于理财而言, 8号文第四条明确

“商业银行应比照自营贷款管理流程,对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投资进行投前尽职调查、风险审查和投后风险管理。”

本条并未明确“管理”的内涵及外延,对于非标理财是否应完全视同自营贷款,即使是银监系统内部,观点与执行尺度也经常不一致。

但有一点是明确的:非标理财监管趋严。

实际上,在银行业理财刚兑未破这个大背景下,非标理财融资与传统信贷融资确无本质区别,理当比照自营贷款进行管理和穿透。

另一方面,2014年以后的一系列银监监管会议和讲话中,不仅针对融资平台提出了“全口径政府债务管理”管理的原则,甚至有会议明确提出:理财资金不得直接/间接投向融资平台项目,通过委贷向融资平台提供资金支持的,要参照贷款业务的准入条件严格审批。

从中引申的问题依然值得注意和探讨:

  • 监管所提到的委贷,指的应是单纯表外委托贷款,而非银行主导的以自营投资SPV对接委托贷款的业务模式,但可使用类推原则:银行不承担实质信用风险的表外委贷尚要按自营贷款严格审批,遑论实际承担信用风险的非标理财与同业类信贷融资业务。

  • 会议内容最终并未形成成文制度,但仍然有可能作为窗口指导依据。


(二)产业基金参与平台融资:退出类稍有优势

银行理财通过产业基金的形式参与平台融资的常见模式,即一般平台企业作为产业基金的劣后级LP,银行理财资金作为优先级LP参与基金,为项目融资。

对于非退出类平台,在该模式下,若平台企业存在对社会资本、金融资本的回购或差额补足,则属于在产业资本层面架设名股实债、增加政府隐性债务的明显违规行为。

这里常用的规避形式是,平台公司注册成立子公司代替自身参与基金并到期回购,由于该子公司不在平台名单内,隐蔽性较强。但是考虑到今年财预50号文中的规定:

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参与PPP项目、设立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承诺回购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不得以任何方式承担社会资本方的投资本金损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社会资本方承诺最低收益,不得对有限合伙制基金等任何股权投资方式额外附加条款变相举债。

这种情况下,尚未政府融资职责撇清的那些非“退出类”平台企业,继续沿用这种方式融资,就有较高的合规风险。

而“退出类”平台则因为明确其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合规风险相对较小。


(三)平台公司债券

对于平台公司而言,在其他多种信贷融资受阻的前提,通过发债面向社会筹集资金,不失为一个选择。

不过,平台债在各市场发行依然受多重限制。

1、证监会指导要求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人不包括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

而在证监会对融资平台发债的口径中,对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申请发行公司债券,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1. 在银监会政府融资名单中,且非“退出类”,不得发行公司债;

  2. 在银监会政府融资名单中,且为“退出类”,或者涉及土地开发、政府项目代建等相关业务的,其报告期(近3年,非公开发行为近2年)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和现金流占比,不得同时超过50%,但募集资金用于省级保障房的除外。

不过后来监管方发现,双红线直接导致一些企业通过调整会计处理规避发行条件,反而不利于切实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于是2016年该指导规则被修订:

  • 一是“双50%”改为“单50%”。即仅要求发行人来自所属地方政府的收入占比不得超过50%,取消现金流占比指标;

  • 二是调整指标计算方法。发行人计算政府性收入占比,除了可采取报告期内各年度政府性收入占比的算数平均值外,也可采取“加权平均法”(各年度源自地方政府的收入总额/各年度营业收入总额)。

2、发改委

发改委对地方平台的发债意见是,对于被银监会纳入政府融资平台名单,且非“退出类”的发行人,原则上不再审批其发债申请。

而“退出类”平台发债,需提供银监会出具的相关证明,需达到全覆盖的标准。

3、银行间市场

银行间市场要求,即新增债务纳入政府一类债务的公司发债需要提供所在地同级财政及审计部门出具的一系列专项说明。

由此可见,三大市场对于平台公司债券发行端均不同程度设置了限制条件。

在严苛的发债条件下,据了解,目前能够在三大市场成功发债的项目多为受多方政策鼓励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后记:关于银监会平台名单的思考


(一)名单的意义


需要明确的是,当年银监发明出这个名单,并非助财政部去控制地方政府融资,而是在2015年前,地方政府通过平台进行融资并未被法规明确禁止的前提下,通过名单制是加强相关的业务风控。

而当43号文之后,本来就不能再有任何平台继续作为“政府融资平台”而继续存在,所有的当年被纳入名单进行管理的机构,本来就只有剥离政府融资职责与进行市场化转型这一条路可以走。

所以事实上,在当前的财政制度下,这个名单的意义就消失了。总之,任何企业都不能明的暗的为地方政府融资。真正需要判断的,就是有没有增加政府债务的这个实质性问题。

所以现在对于名单“只减不增”这个问题,虽然有声音对此进行诟病,但其实这样才应该是对的:如果认为这个名单还能增加,这等于承认“政府融资平台”还可以继续合法存在(虽然事实上确实有),这不是摆明了和财政部对着干么?

本文认为,推荐的做法还是摒弃名单这个形式,转而把握企业行为的实质,是否存在违反宏观政策要求,违反43号文、50号文、87号文的情况。

这样,才能避免这种怪象的发生:名单内的合规融资做不了,名单外的违规融资能成功。

附件:63份退出公告明细


1

2017-10-09

河南

平顶山市

平顶山市发展投资公司


平顶山市发展投资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我公司不存在政府性债务,今后也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并退出政府政府融资平台。

目前,我公司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实现市场化运营。

特此公告!

2017年10月9日

2

2017-10-09

河南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声明

为切实规范公司组织和经营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驻马店市公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市场化运作,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3

2017-09-25

广西

来宾市武宣县

武宣县仙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武宣县仙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等文件精神,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平台公司不再具备政府融资职能,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为响应国家政策,本公司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承诺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武宣县仙城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25日

4

2017-09-25

安徽

滁州市天长市

天长市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

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的规定,天长市城镇发展有限公司拟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天长市城镇发展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5日

5

2017-09-11

山东

滨州市惠民县

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的规定,惠民县政府决定山东省惠民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职能。

特此公告。

惠民县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1日

6

2017-08-25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

察布查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机制,县政府决定解除察布查尔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其公司原有债务纳入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偿还。

特此公告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5日

7

2017-08-04

河北

沧州市河间市

河间市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河间市城投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河间市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得到妥善处置,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河间市城乡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4日

8

2017-07-31

浙江

温州市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职能的公告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特此公告。

温州市瓯江口开发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31日

9

2017-07-25

陕西

榆林市横山区

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平台管理网上公示的报告

为了贯彻执行中、省有关文件精神,区政府同意对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县城投公司)退出平台公司管理。

2008年11月6日,县城投公司在横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是县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股东为横山县国有资产经营办公室,法定代表人曹占礼,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6亿元。

公司经营范围:代表县政府对重点项目参股、控股;国有土地的储备和经营;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其它房地产的经营与开发;大型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销售。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横山县人民政府行使股东会职权。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对横山县人民政府负责,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曹占礼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总经理是公司具体经营管理者,对董事会负责。

截止2017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10718.4万元,总负债为2981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93%;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851.5万元,净利润为1931.4万元。

特此报告。

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7月25日

10

2017-07-25

湖南

常德市

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在常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承担着常德市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等多项业务及常德市融资平台的职能。

近年来,集团公司扩大经营,规范管理,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

之前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得到了妥善安排。今后将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特此公告

常德市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5日

11

2017-07-10

安徽

滁州市凤阳县

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的文件要求,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凤阳县明都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

12

2017-07-05

江苏

徐州市丰县

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我公司今后将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丰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17年7月5日

13

2017-06-23

山东

潍坊市寒亭区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的规定,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自2016年3月起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转型改制为一般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并声明自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债务依法不属于地方政府债务。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3日

14

2017-06-14

河北

石家庄

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文件精神,我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职能。

特此公告。

石家庄滹沱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4日

15

2017-05-24

四川

遂宁市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对融资平台公司的管理,我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开展市场化营运,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断开拓新的经营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经营业绩,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特此公告。

遂宁市河东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4日

16

2017-05-05

黑龙江

牡丹江市穆棱市

穆棱市承鑫投资有限公司


穆棱市承鑫投资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穆棱市承鑫投资有限公司为我市2017年政府购买棚改安置房服务的担保主体,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退出平台,将不在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穆棱市承鑫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5日

17

2017-05-05

广西

贵港市

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是贵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近年来,公司扩大经营,规范管理,已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经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得到了妥善处置。今后我公司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并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特此公告。

贵港市兴港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5日

18

2017-05-03

湖南

株洲市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是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大型城建类企业,公司已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且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5月3日

19

2017-05-03

湖南

怀化市沅陵县

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国有独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融资平台管理,现按照相关要求,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沅陵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5月3日

20

2017-04-25

浙江

台州市路桥区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的职能作用,更好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一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台州市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21

2017-04-24

江西

高安市

高安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我公司自2015年改制以来,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营运,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高安市国有资产营运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4日

22

2017-04-18

广西

钦州市钦北区

钦州市钦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政府关于钦州市钦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精神,钦州市钦北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2017年4月18日

23

2017-04-13

湖南

永州市双牌县

双牌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双牌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融资平台的管理,根据相关金融部门的要求,双牌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双牌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3日

24

2017-04-10

湖南

永州市东安县

东安县应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东安县应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融资平台的管理,根据相关金融部门的要求,东安县应阳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25

2017-04-10

湖南

永州市东安县

东安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东安县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融资平台的管理,根据相关金融部门的要求,东安县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东安县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26

2017-03-20

陕西

榆林市横山区

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声明

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4月2日,是县政府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公司股东为横山区人民政府。

业务承担主要职能有九项:1、金融融资;2、代表县政府对重点项目参股、控股;3、城市基础设施、环保、绿化、代建统建项目的运作和管理;4、国有土地的储备和经营;5、对县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和监督;6、城市改造;7、城市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及其它房地产的经营与开发;8、大型机械设备和建筑材料销售;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近年来,公司扩大经营,规范管理,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地方债务已经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得到了妥善处置,今后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声明

横山县城市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20日

27

2017-03-15

江苏

盐城市射阳县

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本公司已于2015年10月31日起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经营,公司自2015年10月31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射阳县城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3月15日

28

2017-03-09

河南

驻马店市

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驻马店市投资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

29

2017-03-08

新疆

库车县

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库车县政府召开的关于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事宜的专题会议精神要求,同意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举债职能。

库车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市场化运作规范、所有金融机构贷款已全部归还,目前贷款余额为零,符合现代公司治理要求。

为保证该公司在今后融资的合规性,特申明该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融资职能,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特此公告。

库车县人民政府

2017年3月8日

30

2017-03-06

广东

珠海市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取消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精神,我司自成立以来,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司自2011年8月后已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珠海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3月6日

31

2017-02-25

山东

潍坊市寒亭区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的规定,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自2016年2月1日起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整改为一般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2月25日

32

2017-02-14

山东

济宁市

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济宁市新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2月14日

33

2017-01-10

山东

济宁市

山东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美达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山东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山东美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0日

34

2016-12-22

湖南

郴州市永兴县

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示

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财综[2014]96号文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县财政局《关于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存量债务的说明》(永财函[2016]425号)精神,我公司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今后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示。

永兴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2日

35

2016-12-08

四川

达州市开江县

开江县金山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开江县金山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声明

开江县金山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山公司)是成立于2006年7月5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开江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领导下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动作,享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承担着项目投资及咨询服务、受政府国资部门委托经营本级国有资产、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提供策划咨询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建设、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还承担着开江县政府融资平台的职能。

近年来,公司已按有关要求进行了治理,目前已属于按照商业化原则动作的企业法人;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得到了妥善处置,今后将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声明

开江县金山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8日

36

2016-12-08

陕西

榆林市子洲县

子洲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子洲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建成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营,所承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并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我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子洲县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37

2016-11-28

湖南

永州市祁阳县

祁阳宏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祁阳宏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管理,加快推进祁阳宏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公司的职能作用,更好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祁阳宏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祁阳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28日

38

2016-11-22

湖南

衡阳市衡阳县

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于2014年4月27日在衡阳县工商局批准下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由衡阳县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全额投资。

公司主要经营经政府授权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县政府指定交通项目的建设资金(包括中央、省、市对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的补助资金及相关配套资金);实施县政府制定区域已经储备的土地进行经营和开发;开展交通建设及相关产业的投资、经营及资产管理(包括已获得审批的广告牌、加油站、加气站及其他批准或授权的资产有偿使用费等资源)。(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涉及后置审批的须审批后方可经营)。

现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财综[2014]96号文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精神,我局对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职能做出如下公告:

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今后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示。

衡阳县财政局

2016年11月22日

39

2016-11-07

湖南

邵阳市新宁县

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办发[2015]4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

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

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属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目前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全部结清。

为保障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合作项目的合规性,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新宁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0

2016-11-02

湖南

武冈市

武冈市辉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武冈市人民政府关于武冈市辉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武冈市辉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是由武冈市人民政府批准,由武冈市国有资产投资管理办公室全额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交通建设项目投资和管理。

现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财综[2014]96号文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精神,对武冈市辉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融资职能做出如下说明:

武冈市辉煌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武冈市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日

41

2016-11-01

江苏

镇江市润州区

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关于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31日,系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亿元。

我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镇江市润州区新农村发展实业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1日

42

2016-11-01

山东

济宁市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祥城投资开发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济宁祥城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日

43

2016-10-25

山东

莘县

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地方债务实行限额管理的实施意见》(财预[2015]225号)文件精神要求,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山东莘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

44

2016-10-20

山东

潍坊市寿光市

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寿光城投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 加强政府或有债务监管,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的规定,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由地方融资平台公司整改为一般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寿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0日

45

2016-10-18

河南

濮阳市

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


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的文件要求,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实现了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濮阳市投资集团公司

2016年10月18日

46

2016-10-09

广东

河源市紫金县

紫金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公司


关于解除政府融资平台的公告

为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机制,县政府决定解除紫金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公司作为政府融资平台的功能,从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其公司原有债务纳入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偿还。

特此公告

紫金县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9日

47

2016-09-28

陕西

渭南市

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的文件要求,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渭南市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9月28日

48

2016-09-27

湖南

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县经开区管委会要求,为深化公司市场化改制,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不断开拓新的经营项目,不断提升企业经营业绩,推动企业发展壮大。

现明确江华瑶族自治县城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此后所举借的债务实行市场化运作。

特此公告。

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16年9月27日

49

2016-08-22

湖南

永州市道县

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融资平台管理,根据相关金融部门的要求,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道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2日

50

2016-08-16

安徽

滁州市来安县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取消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精神,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今后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来安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

51

2016-08-15

江西

赣州市

赣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我公司自成立以来,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政府性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赣市府字[2016]116号)文件,同意我公司赣州宏泰公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赣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同时同意我公司将不再承担政府性债务。

特此公告。

赣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15日

52

2016-05-20

湖南

涟源市

涟源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涟源市交建投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示

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及财综[2014]96号文件《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精神,我公司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示。

涟源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

53

2016-05-09

湖南

永州市东安县

东安县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东安县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加强融资平台的管理根据相关金融部门的要求,东安县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东安县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2016年5月9日

54

2016-04-28

河南

开封市

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指出《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已经国务院同意并贯彻执行,其中指导意见中第十三条“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权利关系。严禁融资平台公司通过保底承诺等方式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进行变相融资。”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地方政府举债采取政府债券方式。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

等相关政策规定,政府债务只能通过政府及其部门举借,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等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平台公司不再具备政府融资职能,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为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目前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没有承担任何地方政府债务,并承诺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开封市水务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8日

55

2016-04-26

安徽

安庆市迎江区

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职能的公告

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系迎江区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是迎江区人民政府融资平台。

根据2014年9月21日国发[2014]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为落实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今后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26日

56

2016-04-01

新疆

喀什市

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以社会资本身份参与喀什市5A级景区立体停车库建设项目ppp项目的建设运营。

根据国办发[2015]42号文《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大力推动融资平台公司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当地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过与政府签订合同方式,明确责任权利关系。"

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属于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目前已进行市场化改革,健全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为保障作为社会资本参与ppp项目的合规性,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特此公告。

喀什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日

57

2016-03-08

安徽

安庆市

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是政府出资设立、非银监会和财政局融资平台公司名录内的国有控股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建立了完整的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了市场化运营。安庆化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地方性债务系统,得到妥善处置,该公司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安庆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3月8日

58

2016-01-29

安徽

六安市

六安市叶集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叶集建投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公告

根据区管委要求,为深化公司市场化改制,实现市场化经营,现明确我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此后所举借的债务实行市场化运作。

特此公告。

六安市叶集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月29日

59

2015-12-24

陕西

宝鸡市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关于退出政府融资平台的声明

高新总公司是1992年7月成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在高新区管委会的直接领导下对国有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享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业务承担着高新区范围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多项业务,还承担着高新区融资平台的职能。

近年来,总公司扩大经营,规范管理,已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经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得到了妥善处置,今后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声明

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总公司

2015年12月24日

60

2015-09-25

安徽

安庆市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职能的公告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部新城建投公司)系宜秀区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是宜秀区政府融资平台。根据2014年9月21日国发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文件明确指出: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

为落实国发43号文件精神,北部新城建投公司今后将不再承担地方政府债务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安庆北部新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9月25日

61

2015-09-21

四川

凉山彝族自治州

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公告

为加快推进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公司的职能作用,更好管理和经营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凉山州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承担的地方债务已纳入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该公司不再承担政府举债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21日

62

2015-09-01

湖南

沅陵县

沅陵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沅陵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投融资平台职能的公告

为了充分发挥沅陵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职能作用,更好地为我县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实现精准扶贫奔小康目标提供服务和保障,根据沅陵县人民政府9月1号会议决定,沅陵县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投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2015年9月1号

63

2015-08-31

重庆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

酉阳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酉阳城建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根据国发[2014]43号文件精神,酉阳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4年11月30日起通过市场化改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经营,公司自2014年11月30日起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特此公告

酉阳县城市建设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31日




日期课程地点
10.21-22IPO加速形势下审核要点及案例深圳
10.21-22并购重组实务与案例深圳
10.26-31金融全体系研修班上海
11.03-05不良资产专题培训精品系列课上海
11.04-05PPP融资渠道、政府出资基金及产业引导基金架构、风控实务及案例
北京
11.04-06一带一路背景下投融资新机遇研讨会北京
11.17-19不良资产专题培训精品系列课上海
11.18-19政府类融资创新模式及实务案例专题培训 上海

点击红色标题可获取课程信息,详询张老师电话&微信 13585803262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